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都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来说:
单位缴纳部分:
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女职工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单位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
个人缴纳部分:
女职工个人也应继续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部分。这部分费用可以由公司先行垫付,之后再从女职工的工资中扣除,或者女职工可以每月直接向公司支付,由公司统一向社保机构缴纳。
生育津贴: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但单位无权随意扣除其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而是应将个人缴纳的部分交还给单位。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且不得因女职工休产假而降低其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女职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征缴机构或税务部门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