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监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离婚:
协议离婚
如果服刑人员与另一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没有任何异议,双方可以签署离婚协议书。
由于服刑人员自由受到限制,一般需要向监狱申请离监办理,并由管教干警陪同或者由监狱协调婚姻登记机关到监狱办理离婚登记。但实践中,由于地方操作差异,部分监狱或民政部门可能无法协调一致配合离婚登记,这时则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服刑人员同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如果对方是在看守所羁押而非因生效判决在监狱服刑,由于侦查期间对会见要求的严格限制,另一方此时仅可以起诉,但暂时无法开庭,需要待刑事案件宣判并到监狱执行以后,才能安排开庭。
建议
协议离婚: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并同意所有条款,可以通过向监狱申请离监办理,并由监狱协调婚姻登记机关到监狱办理离婚登记的方式办理。
诉讼离婚: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或监狱无法协调办理,建议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准予离婚。
选择哪种方式离婚,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律师,以确保程序顺利进行并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