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怎么认定二套房

星辰奇趣 · 2024-12-28 13:17:35

武汉认定二套房的标准如下:

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如果借款人及配偶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武汉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中,登记其家庭仅有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并与拟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按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

如果借款人及配偶已使用公积金贷款(且贷款金额不足60万元)购买过一套住房,即公积金系统有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贷款,且在武汉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仅有一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也按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

个人名下有全款购置住房,再贷款购房

如果个人名下有全款购置的住房,再申请贷款购房,即使没有贷过款,但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均会被认定为武汉第二套房,按照首付6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

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如果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即使这套房产已经出售了,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其有过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武汉第二套房。

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如果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的标准,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就属于武汉第二套房,将按照武汉第二套房政策执行。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如果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根据新“国十条”中的条款,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被划入家庭范畴内,子女购房也会按照武汉第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首付60%、利率上浮1.1倍。

异地购房贷款

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生育多子女家庭

自2023年9月19日起,生育多子女家庭在购房贷款时,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住房,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这些标准结合了“认房又认贷”的原则,并考虑了家庭成员的构成、购房记录、贷款记录以及异地购房的特殊情况。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借款人及家庭应仔细核对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符合最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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