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转东莞的流程如下:
申请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与深圳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东莞的新就业单位提出将深圳社保转移到东莞社保机构的申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新就业单位向东莞的社保机构提交申请,并提供上述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与转移
东莞的社保机构审核申请,如果符合规定,将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给深圳的社保机构。深圳的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然后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并将信息表传送给东莞的社保机构。
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东莞的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记入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后续手续
参保人需要在东莞完成社保转移后,前往深圳的社保部门申领深圳社保卡,并办理相应的转移手续,如缴费核定等。
建议:
参保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确保所有步骤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以确保转移过程顺畅。
如果对转移过程中的具体细节有疑问,建议直接咨询深圳和东莞的社保机构,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