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委托书是当事人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进行诉讼活动的书面证明,其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首部
标题:明确文书性质为法院委托书。
案号:如果案件已经进入诉讼程序,需注明案号。
公诉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诉机关名称、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住址等。
案由:简要说明案件的性质和争议点。
审判组织:如审判员、合议庭成员等。
正文
案件事实:简要陈述案件的基本事实。
判决理由和判决结果:如果有的话,需说明法院查明的事实和判决结果。
尾部
交待上诉权:告知当事人有关上诉的权利。
审判人员署名:包括审判员、书记员等。
判决的日期:明确委托书的签发日期。
书记员署名和核对戳记:确保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附加条款
授权范围:详细列明受托人的代理权限,如代为提起诉讼、答辩、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调查收集证据、出庭参加诉讼、调解、和解、代收法律文书等。
费用承担:如有必要,可说明受托人处理委托事项的费用承担方式。
期限:可设定委托的期限,明确代理权的起始和终止时间。
签名和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确认委托书的真实性。
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表明接受委托。
签署日期:记录委托书的签发日期。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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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委托书
委托人:张三
身份证号:110101199001011234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受委托人:李四
身份证号:110101199201011235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兹委托李四在我与张三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如下:
1. 代为提起诉讼;
2. 代为答辩;
3.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4. 代为调查收集证据;
5. 代为出庭参加诉讼;
6. 代为调解;
7. 代为和解;
8. 代收法律文书。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委托人签名:张三
日期:2024年1月1日
受委托人签名:李四
日期: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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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亲自签名或盖章,以确认其真实性。
受委托人可以是律师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代理人。
委托书的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
授权范围应明确具体,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述。
如果涉及特别授权,如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需特别注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格式和内容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在正式签署委托书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