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假期间,保险的缴纳方式如下:
单位缴纳部分:
用人单位需要按照上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
个人缴纳部分:
休产假的女职工应将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
社保费用代收代缴:
产假期间,女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通常由用人单位代收并上交至社保机构。女职工也可以选择与单位协商,由单位代扣代缴,或者由单位垫缴后再归还。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在产假期间都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产假期间,劳动者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都必须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总结:
在产假期间,女职工的保险缴纳方式是由单位继续缴纳单位部分,女职工个人部分交给单位统一缴纳。这种缴纳方式确保了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依然享有社会保险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