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口没有房子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办理:
分户
因结婚等原因有住房并分开居住的居民,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村(居)委会证明,经户籍派出所核准后办理分户。
立户
公民立户应提供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和居住条件的证明,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居)委会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未满18周岁的(除父母均为军人、出国出境或双亡的)不得单独立户,租用私房居住的,不得单独立户。
社区公共户
如果在上海没有房产,且单位没有提供集体户,可以申请落户在社区公共户。需要提供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来沪工作定居落户的批复、实际居住凭证、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等婚姻证明材料。
单位集体户
如果在上海没有房产,但单位能够提供集体户,那么可以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就可以落户。
代管户
没有其他房产且没有单位可以挂靠的情况下,可以让派出所代管,成为代管户。代管户没有户口本,需要用到户口本之类的东西时,就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三个月有效。
建议
优先选择单位集体户:如果单位提供集体户,建议优先考虑这种方式,因为相对容易办理且不需要自己提供房产。
提前规划:如果打算在上海长期居住,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手续,以便顺利完成落户。
咨询当地派出所:在办理过程中,可以多次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确保所有步骤和材料都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