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通常是指那些尚未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尚未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个集体户头上的户口。获取集体户口的个人页或首页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借用集体户个人页
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效联系方式到户口保管部门(如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借用手续。
如需借用直系亲属的个人页,还需提供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及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补办集体户个人页或首页
如不慎丢失集体户个人页或首页,需先向保管单位申请补办。
补办时,通常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到属地公安机关办证中心窗口申请补办。
获取集体户首页
如果需要集体户首页,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户口归属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先通过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然后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请注意,集体户口与居民户口在迁移等方面存在限制,且集体户口通常领取的是户口卡而非户口本。户口卡和户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在某些场合可能需要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