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驾驶证的扣分情况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具体扣分规定如下:
轻微违规行为
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未放置有效检验标志的机动车
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的机动车
这些行为将被扣除1分。
一般违规行为
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系安全带
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
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
遇到前方机动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这些行为将被扣除2分。
严重违规行为
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车
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转变的机动车未让起先的车辆、行人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这些行为将被扣除3分或6分。
扣分处理
扣分不满12分
缴清罚款后,记分予以清除,处理完毕。
扣分满12分
应当去参加科目一的学习和考试
需办理降级换证的业务。
注意事项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建议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规行为,以保持驾驶证分数,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