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三方协议没有签订,毕业生可以根据学校的档案管理办法选择以下几种方式来处理自己的档案:
委托学校暂时保管:
毕业生可以选择将档案委托给学校暂时保管,直到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后再进行转移。
寄回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保管:
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将档案寄回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代为保管,这样便于今后办理就业、升学等手续。
学校档案中心代为保管:
有些学校提供档案中心代为保管的服务,毕业生可以选择这种方式进行保管。
自己保管报到证:
如果毕业生不签三方协议,学校通常不会补发报到证,因此毕业生需要自己保管好报到证,以备后续使用。
填写信息并办理档案交接:
如果选择将档案寄回人才中心,毕业生需要按照要求填写提档簿,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及档案去向信息,并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签订档案托管合同:
如果希望将档案放在人才中心,但学校不提供这项服务,毕业生需要自己联系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签订档案托管合同,进行人事代理。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建议毕业生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档案的顺利转移和保管。同时,保持与学校和人才中心的沟通,以便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