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购买了社保后去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其处理方式如下:
1. 如果参保人在未达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前去世,社保局将退还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同时,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2. 如果参保人在退休后去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减去过去已领部分)将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此外,遗属还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3. 对于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其生前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按规定继承。
4. 如果是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5.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个人,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同样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处理这些事宜时,需要携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等相关文件,到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