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规划拆迁补偿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具体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土地补偿费
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和土地所在区域等因素确定。
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根据附着物和青苗的实际情况评估给予。
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
通过评估或按照当地规定的补偿方式进行。
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补偿费用。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经济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来综合确定。
其他补偿
可能包括对农民的其他财产如果园、菜园、水井等的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由当地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在实际操作中,补偿方式可以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议被拆迁农户详细咨询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了解具体的补偿政策和程序,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