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积金怎么用

西东指北 · 2024-12-28 14:30:21

南宁公积金的使用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购房

使用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需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

租房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且无自有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偿还住房贷款

偿还购买自用住房贷款的本息时,可以使用公积金。

装修自住住房

对自住住房进行装修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应急减压

遇到政策规定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如重症、重灾等),可提取公积金以缓解经济压力。

低息购房

缴存住房公积金满足一定条件后,在购建住房时,可享受低利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助力养老

职工退休时,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一次性结算本息,增加一笔“养老金”。

其他提取情形

包括户籍迁出当地市、县,公积金账户内存款连续三年以上没有变动等。

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持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向管理中心申请,管理中心将在3日内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提取的公积金将通过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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