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伤的处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工伤认定
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单位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单位未提出申请,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
工伤认定是获得工伤待遇的前提。
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后,如果伤情相对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由公司所在地或工地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如情况发生变化,可申请复查鉴定。
协商赔偿
拿到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后,可以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
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等。
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在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委员会一般在60天内作出裁决。
法律途径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建议:
工伤职工应尽快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便及时获得应有的赔偿。
如遇到单位不配合或赔偿不合理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