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到期后上路行驶的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罚款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扣留车辆,并处以应缴纳的最低责任限额保险费的两倍罚款。
扣分情况:
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可能会被扣1分。
车辆扣留:
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可能会被扣留,直至按规定投保后退还。
其他处罚:
可能还会面临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
保险标志:
如果车辆未放置保险标志,也会被扣留,直至提供保险标志或补办相应手续。
检验不通过:
未能提供交强险凭证的车辆,在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年审)时,不予通过检验。
事故责任:
如果未交交强险上路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要自行承担所有损失及赔偿。
请确保在保险到期前及时续保,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