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请仲裁的日期。
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提交材料
职工个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牌、厂牌、工卡、工资表(单)、求职登记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教师们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建议
提前准备:在申请仲裁前,确保所有相关证据材料齐全,并详细列出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规范书写:仲裁申请书应书写规范,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及时沟通:在提交申请前,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尝试协商解决争议,以减少仲裁过程中的时间和精力消耗。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你顺利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