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转出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办理条件
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从转制之日起,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应转入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办理转移时,单位需确保无任何欠费情况。
办理材料
成都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其转改制的文件或职能移交的相关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
《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
单位名称、性质、地址、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相关单位基础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成都市社会保险单位基础资料修改表》。
办理流程
单位填表申请办理成建制转移,并由工作人员初审、复核。
报城乡社会保险综合处、养老待遇核定处、退休人员管理处、社保基金企业征集处等相关处室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单位成建制转出业务。
参保人员可通过成都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查询参保信息。
注意事项
参保人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可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并发出同意接收函或作出不符合转移条件的说明。
转移过程中,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以及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也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若有变动请以最新信息为准。若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