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安检时不能携带的物品主要包括:
1. 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 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 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如有恶臭的物品;
4. 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 规格或重量超过规定的物品;
6. 易燃物品,如红磷、固体酒精、乙醚、丙酮、松香油等;
7. 枪支,包括玩具枪、运动枪、冲锋枪、道具枪等;
8. 腐蚀性及剧毒物品,如硝酸、硫酸、老鼠药、杀虫药品、氢氧化钠等;
9. 爆炸类物品,如手榴弹、催泪弹、引火线、燃烧弹、照明弹等;
10. 食品,如活鱼、活虾、活螃蟹等,需要密封包装;
11. 消毒用品,如酒精消毒液、酒精免洗凝胶、医用酒精等;
12. 五金用品,如臂力器、铁锤子、铲子、大扳手等;
13. 宠物,除导盲犬外,禁止携带;
14. 大瓶喷雾,超过150ml的喷雾会被没收;
15. 非正规充电宝,充电宝单件容量不得超过27000mAh;
16. 70度以上酒类禁止携带;
17. 刺激性物品,如酒精、84消毒液、漂白粉等;
18. 刀具用品类,如瑞士军刀、美工刀、菜刀、陶瓷刀、水果刀等;
19. 电动车电池、汽车电瓶等蓄电池类物品;
20. 香水、花露水、驱蚊液、止汗露、防晒喷雾等含有高浓度乙醇等易燃成分的物品。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实际情况有所变化,请在出行前再次确认最新的安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