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认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商标异议案件
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当事人可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
商标争议案件
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当事人可请求撤销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
商标管理案件
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当事人可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
人民法院判决
在商标管理案件中,人民法院可根据判决认定驰名商标。
认定驰名商标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
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商标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认定驰名商标需要遵循个案认定、特殊保护原则,并且必须考虑商标的知名度、地域性以及使用时间等因素。企业或个人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通过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相关材料,并由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