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面积建房的处罚标准如下:
超出20平方米以下
不收取费用。
超出20-70平方米
按每年3元/平方的标准收取。
超出70-120平方米(或根据地方标准有所不同)
每增加50平方米,收费标准提高3元/平方。
超出标准面积且总面积严重超标
对多出的宅基地予以回收处理。
此外,若建房已经办理了合法的审批手续,有相关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针对面积超标的情况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补交一定费用,如有偿使用费,一般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不会被拆除。
建议:
建房前务必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标准,确保不超面积。
如果已经超面积,应尽早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补交费用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