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产假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生育津贴
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30天) × 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为178天,包括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产假前工资
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工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生育津贴一般按月发放,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审核通过后按月支付给用人单位。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政策或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