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的离婚分配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情形如下:
婚前全款购房
如果房屋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与另一方无关,不予分割。
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如果婚前一方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应的增值部分。
婚前共同出资购房
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或者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那么这些房产在离婚时的分配会更为复杂。一般情况下,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应的增值部分。
婚前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
即使房子是在婚后取得房产证,只要能证明是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子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继承或赠与的房子
如果房子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协议获得,且明确指出只归一方所有,那么房子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未明确指出,房子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进行分割。
婚前购房加名
如果婚前买房时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对该房屋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建议
在婚前买房时,建议明确房屋的出资情况和产权登记情况,以避免未来离婚时产生纠纷。如果确实存在共同还贷的情况,建议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在离婚时,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无法协商一致,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