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违章停车的处理方法如下:
当场处罚
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要求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情况下,驾驶人快速驶离现场,不需要缴纳罚款和扣分。
非当场处罚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交警会开具“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并贴上车辆窗户上。罚款金额为20元以上200元,不扣分。
交警部门有权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电子监控设备记录
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缴纳罚款
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的,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可以通过银行柜台、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等多种方式缴纳罚款。
扣留车辆
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建议:
驾驶人尽量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章停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罚款。
如果确实需要停车,请选择合法的停车场或指定的临时停车区域。
如果对违章停车处罚有异议,可以前往交警部门进行申诉或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