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车的折旧计算有以下几种方法:
平均年限法
公式:每年折旧额 = 原值 ÷ 预计使用年限
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每年折旧额为1万元,逐年递减,第一年末汽车价值为9万元,第二年末为8万元,以此类推。
工作量法
公式:折旧额 = 原值 × (已行驶里程 ÷ 预计使用里程)
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行驶里程为10万公里,每行驶1公里提取1元的折旧,行驶1万公里后,汽车价值为9万元,行驶2万公里后,汽车价值为8万元。
双倍余额递减法
公式:按折旧百分比的20%计算,逐年递减剩余价值
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第一年末剩余价值为8万元,第二年末为6.4万元,第三年末为5.12万元,以此类推。
重置成本法
将汽车寿命规定为15年,将其处成180个月,使用了多少个月就把使用月份减掉,然后把剩余月份的残值计算出来
例如:一辆12年3月的车,开了5年,到17年3月售出,新车的裸车价格为9万元,车子使用了60个月,它的使用寿命还剩下120个月,那么现在的二手车价值 = 9 × (180 - 60) ÷ 180 = 6万元。
税法规定
小汽车的折旧年限通常为5年,残值率设为5%
例如:一辆30万元的汽车,其残值为30万元 × 5% = 1.5万元,每月的折旧率则是 (30万 - 1.5万) ÷ 60 = 4750元,三年下来,折旧费用为4750元 × 36个月 = 171000元。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计算方法,以便更准确地计算汽车的价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