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当月公积金的缴纳情况通常如下:
1. 如果职工在月初或月中离职,单位一般不会缴纳当月的住房公积金。
2. 如果职工在月底离职,单位通常会为职工缴纳当月的住房公积金。
3.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4. 即使职工在离职当月没有工作满一个月,单位也有法律义务为职工缴纳当月住房公积金。
5. 离职后,如果职工自己打算缴纳公积金,可以根据当地政策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户缴存,或者在新单位入职后由新单位缴存。
6. 离职职工也可以选择将之前的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确保公积金缴纳的连续性。
请注意,具体缴纳情况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拨打当地社保电话12333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