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也称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内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根据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社保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并且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计算公式
社保基数 = 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
上下限规定
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缴费基数上限
缴费基数的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下限
缴费基数的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的部分,作为缴费基数。
调整时间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如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等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
社保基数不仅用于计算社保费用,还是计算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综上所述,社保基数的计算主要依据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性收入,并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设定上下限。企业和个人需要按照这些规定申报和调整社保基数,以确保社保费用的正确缴纳和职工待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