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档案的处理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档案转移至新单位
如果离职员工已有新的工作单位,并且新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可以直接将档案转移到新单位保管。
档案托管至人才市场
如果离职员工尚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或者新单位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可以将档案托管到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的人才市场。
档案托管至人事局
某些情况下,也可以选择将档案托管到户籍所在地的人事局。
档案激活
如果档案因长期持有而失效(如变成“死档”),需要先激活档案,这包括检查档案完整性、补办缺失材料,并由原发放单位审核盖章。
办理托管手续
办理档案托管时,需要开具调档函,并携带相关证件到原单位或档案管理机构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之后与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协议。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注意事项
档案严禁自行携带转递,个人不可以私自查看本人人事档案。
如需开具相关证明,可向存档机构提出申请。
离职员工所在部门应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等,财务部应结清工资和办理保险清算。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档案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