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存款的会计处理如下:
存入定期存款时
借:银行存款——定期户
贷:银行存款——转出户
到期收回定期存款时
借:银行存款——存入户
贷:财务费用(利息)
同时,如果之前有记录利息收入,则需做相反分录冲销: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贷:银行存款
收到定期存款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以上会计分录遵循会计原则,确保借贷方金额相等,保持会计等式平衡。明细账目应记录每笔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利率等信息,便于核对和利息计算。
请根据您的具体业务情况选择相应的会计分录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