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转入北京户口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申请迁入
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审核审批
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
批准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则通知申请人。
办理迁出
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办理迁入手续
拿到《户口迁移证》后,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所需证明材料可能包括:
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非农业户口适用);
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材料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