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住院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流程如下:
办理转诊证明
在当前住院医院找到副主任以上级别的医师,开具转诊证明,并加盖医院公章。
办理跨省就医手续
携带转诊证明前往当地社保局或医保管理部门,办理跨省就医的相关手续,并明确标注跨省就医的城市及医院名称。
垫付医疗费用
在异地定点医院就诊期间,患者需自行垫付医疗费用。
出院时报销
出院时,患者可直接在医院进行医疗费用报销,报销原则遵循多退少补。
携带必要资料
报销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患者的《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诊断证明、出院证、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收费发票等。
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异地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
县级定点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2%。
市级定点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5%。
省级定点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省外非定点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5%。
急诊和门诊报销
异地就医时急诊、门诊和住院产生的费用,若在当地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都可以申请报销。
异地就医备案
患者需要在就医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将个人基本信息、医疗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交给所在地的医保机构进行备案。
直接结算
在省级直补和即时结算定点医院就医,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其余部分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
咨询与资料齐全
在报销前咨询社保工作人员,确保资料齐全,避免缺少资料影响报销。
通过以上步骤,患者可以顺利完成外地住院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资料,以确保报销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