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出口许可证时,请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填写出口商信息
出口商名称:填写有出口经营权的进出口企业全称或代理公司全称。
出口商编码:按照发证机关编定的代码填写,通常为8位数字。
填写发货人信息
发货人名称:通常与出口商一致,除非有特殊规定。
发货人编码:与出口商编码相同。
填写出口许可证号
出口许可证号:由发证机关统一排定。
填写有效期
有效期:根据不同的贸易方式,许可证的有效期可能不同,一般为三个月至六个月。
填写贸易方式
贸易方式:包括一般贸易、边境贸易、协定贸易等。
填写合同号
合同号:申领许可证、报关及结汇时所用出口合同的编码。
填写报关口岸
报关口岸:指出运口岸,允许填写多个口岸,但只能在一个口岸报关。
填写进口国(地区)
进口国(地区):指最终目的地,不允许使用地域名。
填写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如信用证、托收、汇付等。
填写运输方式
运输方式:如海上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等。
填写商品信息
商品名称和编码:按外经贸部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的标准名称填写。
规格等级:具体品种、规格、等级等。
单位:计量单位,如“批”。
数量、单价及总值:数量保留一位小数,单价与计量单位一致。
填写备注
备注:填写未尽事宜或其他需要说明的信息。
提交审核
仔细核对所有信息无误后,提交给发证机关进行审核和备案。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商品编码和数量。
遵循发证机关的格式和要求填写。
许可证一旦签发,需按规定使用。
请根据上述步骤和注意事项填写出口许可证,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提交审核。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证机关或相关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