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医疗卡报销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医保卡、就诊记录、处方、收据、住院记录及其他相关材料。
提交材料的地点为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社保局审核受理
受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审查批准申请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提供额外材料
申请人可能需要提供额外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医保就医记录册、单位外派证明及营业执照等。
长期居住者需提供户籍证明复印件或居住地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原件。
费用垫付与报销
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应当通过联网直接结算,因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联网直接结算的,原则上应当到就医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
参保人也可以选择网上材料预审申请或邮寄材料的方式进行报销。
直接结算与手工报销
深圳少儿医保参保人在市内绑定的定点机构看普通门诊或市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以直接刷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
未直接结算的费用,申请人可以通过线上申请预审核,然后根据预审核结果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提交报销单据和资料。
报销比例与额度
门诊报销比例:一级以下医疗机构7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的比例支付。退休人员、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居民医保参保人的支付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门诊报销额度: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额度提高,由原来的每个医保年度固定1000元提高到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
建议:
建议参保人提前了解所需材料,确保材料齐全,以便顺利完成报销流程。
若选择网上预审申请,请确保网络畅通,以便及时收到审核结果。
若需邮寄材料,请选择可靠的邮寄方式,并保留好邮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