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想要在天津落户,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人才引进落户
适用人群: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或与本市正式注册的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
落户条件: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与本市正式注册的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有自己名下住房,可以到住房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户政大厅申办人才引进落户,并且其配偶和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本人一起落户。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学历的外省市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已与本市注册的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准予在津落户,在津落户满三年的,准予配偶投靠落户。
办理流程:
申请人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确认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是否接受落户。
买房并办理房权证,与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权证。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带着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编户号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积分落户
适用人群:在天津有合法居住地且符合积分条件的外地人。
落户条件:需要先在天津有合法居住地,即先买房,然后根据年龄、学历、房产、社保等因素进行积分,达到天津市积分落户指导分值即可申报。
办理流程: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其他方式
蓝印户口:通过购房和投资办理,要求外地户口或本地农业户口在市内六区和塘沽区一次性付款购买80万元以上的商品房,或在环城四区和汉沽区、大港区一次性付款购买60万元以上的商品房,在宝坻区、武清区和三县一次性付款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品房。
夫妻投靠落户:外省市户籍居民与天津市户籍居民登记结婚满3年,在天津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产权住房,可以申请投靠配偶来津落户。
建议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落户方式,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流程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