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生育津贴表时,请遵循以下步骤和要点:
准备材料
产后3个月内将所需材料交至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所需材料可能包括个人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登记证、婴儿出生证明等。
填写《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由本人填写并加盖女方单位公章。
表格中需包括以下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联系方式等)。
配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或工作单位等)。
胎儿信息(胎儿数、分娩日期、怀孕周数等)。
生育类别(正常产、难产、引产等)。
产假终止原因(正常到期、退休、死亡、其他等)。
晚育情况(是否晚育、晚育奖励等)。
申领次序号(由社保经办机构填写)。
配偶签字确认。
单位盖章和签字
个人持此表到配偶单位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本人签字后,返还给女方单位。
如果一方无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提交申报
女方单位在每月的5日至25日向社保机构申报。
待资金到账后,由单位发放给本人。
注意事项
选择正确选项并填写具体日期。
晚育需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证号。
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所有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生育津贴表的填写和提交,从而顺利获得生育津贴。如有任何疑问,建议随时咨询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