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
这类车辆可以免税。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这类车辆也可以免税。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这类车辆同样可以免税。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的自用小汽车:
这类车辆也可以免税。
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这类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这类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这类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新能源汽车:
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特定时间内的燃油车:
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其他特定车辆:
例如,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征车辆购置税。
建议在申请免除车辆购置税时,仔细核对相关条件,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