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门特(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流程和比例如下:
报销比例
参保人在门特项目(除急诊留观和家庭病床外)就诊时,通常无需支付起付线,可以直接享受与对应级别医院住院一致的报销比例。
报销流程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需出示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和社保卡进行刷卡结算。
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也须出示市民卡,并告知就诊类别。
报销材料
病历、医保卡、检查化验报告单、出院小结、出院证明、费用明细等。
报销限额
一个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费用总额在50元以下的,医保基金支付40%,超过50元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门诊特定项目补助限额使用完后,必须按门诊统筹的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并使用普通病历,方可享受门诊统筹的待遇。
其他注意事项
参保人若患有医保范围内的门诊特殊病,可以申请报销,但需要开具门特证明。
参保人员年度享受门特病种待遇不满12个月的,按可享受月份折算支付限额。
参保人员在非选定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特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以上信息基于2024年1月24日的数据,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最新的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