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如果单位从事业编制改为企业编制,原事业编制人员通常有以下几个去向:
人随编走
原事业编制人员可能会根据人事部门的安排,被重新分配到其他单位继续工作。
就地转为企业职工
一些在编人员可能会选择放弃事业编制身份,转为企业职工,以获得更高的工资和可能的职务提升。
提前退休或离岗
对于即将退休或在编但工作年限较短的人员,可以选择提前办理离岗手续,在退休后领取退休金。
转为其他事业单位编制岗位
在极少数情况下,人员可能会被转到其他事业单位的编制岗位,但这种情况较少见。
自主择业
对于不愿意继续留在改制后的企业工作的人员,可以选择自主择业。
新进人员采取招聘方式
改制后,新进人员很可能通过招聘方式进入,不再拥有事业编制。
改制方案和社会保障
改制过程中,需要制定改制方案,核销事业单位编制,并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退休待遇
对于转制前已退休的人员,原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标准不变;对于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医疗保障
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退休人员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
其他安抚政策
即使政策规定失去编制,也可能会有新的安抚政策伴随出台,以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安置方式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改革政策有所不同,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有更详细的情况需要咨询,请提供具体背景或问题,以便给出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