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也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可能会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或在财产种类上作出特别安排。
过错责任原则:
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分割时,法院可以判决该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协议处理原则:
夫妻离婚时,首先应尝试通过双方协商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上述原则判决。
损害赔偿原则: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但赔偿标准通常不会太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财产分割比例和方式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也可以按照协议来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