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如果按照康熙年间的人均收入6.4两来计算,韦小宝的300万两收入相当于当时人均收入的46万倍。如果将这个比例应用到现代,以2014年中国的人均收入20167元人民币来换算,韦小宝的财富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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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元 × 460000 = 927,2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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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9.27亿人民币。然而,这个计算只考虑了白银部分,并没有包括韦小宝所拥有的奇珍异宝、字画古董和房产等其他财富。如果这些财富的价值等于白银价值的一半,那么韦小宝的总财富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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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220,000元 + (927,220,000元 / 2) = 1,443,5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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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14.44亿人民币。因此,根据这些估算,可以认为《鹿鼎记》中韦小宝的财富大约是150亿人民币。
请注意,这些计算是基于假设和简化的模型,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并且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个计算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