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滞纳金比例:
自2024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欠缴金额:
指用人单位实际欠缴的社会保险费金额,包括单位缴费金额和个人缴费金额。
欠缴天数:
指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时长,从欠缴之日起至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
计算公式:
滞纳金 = 欠缴金额 × 滞纳天数 × 万分之五。
示例
假设某用人单位欠缴了10000元的社会保险费,滞纳期为30天,则滞纳金计算如下:
滞纳金 = 10000元 × 30天 × 0.0005 = 150元
注意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除了需要缴纳滞纳金外,还可能会面临有关行政部门的罚款,罚款金额根据欠缴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来决定。
2024年6月30日前的滞纳金计算方式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相关条款。
建议用人单位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