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信用社金卡的条件如下:
存款金额达到一定标准
开户时存入五万元以上可开金卡。
申请人当天在发卡机构存款余额达到人民币2万元(含)以上。
申请日前90天在发卡机构日均存款余额达到人民币2万元(含)以上。
一年内个人贷款月均余额达到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还款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一年内农村信用社卡客户累计直接消费额达到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
身份及收入证明文件
身份证明文件可以是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往来通行证、军官证等。
收入证明可以是有单位开具的盖章证明、银行流水、房屋资产及汽车资产等。
信用记录
申请人必须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其他财力证明
如房产、汽车、股票、债券等。
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在该行的流水单或固定存款。
附属卡申请人条件
附属卡申请人须年满16周岁(含)。
建议:
根据以上条件,选择适合您的条件进行申请,如存款金额不足,可以通过增加存款或提供其他财力证明来满足要求。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按照流程提交申请。
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以提高申请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