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己承担全部责任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保险理赔:
报案
拨打122事故报警台,交警会进行责任认定,责任方需要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
如果是双方事故,也可以直接拨打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
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确定损失金额。如果理赔金额超出承保上限,需要车主或有责任的一方自掏腰包补差价。
发生轻微事故,车主可以直接将车辆开到定损中心进行定损。如果损失较大,保险公司会派查勘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查勘。
递交理赔材料
理赔材料包括车辆的保单、行驶本、驾驶本、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及责任认定书。如果涉及到人伤,还需提供伤者的诊断证明及医疗费发票。
全责方需要从对方车主处获取修理费用明细和发票,并核对金额是否准确。
修车
车主可以自行选择喜欢的4S店或熟悉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但在保险公司业务大厅办理定损时就提前告知工作人员,选择好修理地点后,不再更改。
修理完成后,车主需要垫付维修款,并需开具与定损金额一致的发票及维修清单。
领取赔款
修完车后,被保险人需要携带定损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及银行卡到定损大厅办理领取赔款手续。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理赔款会打入被保险人的银行卡账户内。
处理额外索赔
如果对方车主提出额外的索赔费用,全责方应先与保险公司确认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如果在范围内,全责方可以先行垫付;如果不在范围内,则无需赔偿。
通过以上步骤,车主可以顺利完成自己全责情况下的保险理赔流程。建议在整个过程中,与保险公司保持沟通,确保所有步骤符合保险公司的要求,以便顺利获得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