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转社保的流程如下:
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转移接续申请
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发联系函
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
转出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基金
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办理转移手续
由参保单位专管员携带相关证件(如《事业单位增加人员计划指标卡》、《行政关系介绍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到社保机构业务部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审核与结算
社保机构业务经办人应对参保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转移人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转移后手续
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时,应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转入地社保机构基金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和转入工作单位名称,办理程序包括审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核算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存储额、个人缴费金额、转移金额,打印《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并由经办人、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保险关系转移专用章。
建议:
转移过程中,确保所有手续和证件齐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
如果涉及跨省市转移,建议提前了解转入地的具体接收政策和流程,以确保转移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