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费的收取标准根据团员的收入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团费收取的一般标准:
1. 对于有工资收入的团员,团费的交纳比例如下:
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月工资收入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月工资收入在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 对于无工资收入的团员,如学生团员、下岗失业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3. 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1元,具体数额由省级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 对于带薪学习的团员,团费的交纳标准如下:
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5. 如果团员的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团费的交纳应从增加工资当月起,根据增加后的实际工资总额比例交纳团费。
6. 对于生活困难的团员,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的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