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证补办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或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当地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并填报相关格式文本。
受理与核查
烟草专卖局在受理申请后,会进行实地核查。具体来说,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核查,确保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并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合理布局要求。
审核与审批
烟草专卖局的审核人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然后提交审批人审批。整个审批过程通常需要二十个工作日,如果需要延长期限,会告知申请人。
补办手续
如果烟草证遗失或损毁,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补办: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补办、停业、复业、注销申请审批表》。
在报刊杂志上发布的遗失声明(仅适用于正副本全部遗失的情况)。
未遗失的许可证正本或副本(仅适用于部分遗失的情况)。
损毁的许可证正副本(仅适用于损毁的情况)。
领取新证
审批通过后,烟草专卖局会核发新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建议:
申请人在补办烟草证时,应确保所有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并按照烟草专卖局的要求进行申请和提交。如有疑问,可以提前咨询当地烟草专卖局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