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统筹转移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建立新参保关系
参保人员在新的就业地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按规定缴费。
提出转移申请
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书面申请。
审核申请
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并决定是否同意接收。
发出同意接收函
审核通过后,新参保地向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
办理转移手续
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资金转移
转移过程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将全部转移,同时根据规定转移一定比例的统筹基金。
办结手续
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办结相关手续。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操作时应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