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职工医保的报销流程和比例如下:
报销材料
收据原件
住院费用结算单
出院诊断证明
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办理流程
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省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门诊和急诊医疗费用18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50%,住院费用根据医院等级不同报销比例为85%(三级医院)、90%(二级医院)、95%(一级医院)
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门诊和急诊医疗费用13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70%,住院费用根据医院等级不同报销比例为85%(三级医院)、90%(二级医院)、95%(一级医院)
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门诊和急诊医疗费用13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80%,住院费用根据医院等级不同报销比例为85%(三级医院)、90%(二级医院)、95%(一级医院)
异地就医
宁德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在省内异地(福州市)内医保定点医院就诊时享受直接结算
建议:
报销前请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照要求提交。
注意不同医院等级和退休人员身份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和了解相关政策可以更有效地利用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