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动迁补偿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货币补偿
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补偿金额通常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与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产权调换可能包括回迁房和安置房,调换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
结合型补偿
结合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提供更为灵活的补偿方案。
其他补偿
包括房屋补偿费(重置费)、周转补偿费(临时居住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等。
搬迁补助费根据被拆迁正式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非住宅房屋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也按照一定标准计算。
补偿的具体数额和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