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罚单的开具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交警现场开具的罚单
所需材料: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和处罚单。
处理地点:违章所在地交通支队或大队。
处理时限:必须在违章所在地处理,回原籍无法处理。
缴纳罚款: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超过15天会产生滞纳金,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电子眼拍下的罚单
查询方式:在交管局网站查询违章记录。
省内处理:违章记录在车辆登记城市交警部门缴纳罚款和扣分。
省外处理:若两省交通信息互联,可在本省办理罚款;否则需到违章地处理。
罚单丢失的处理
现场处罚决定书丢失:到交警大队处罚中心,提供行驶证、驾驶证,由交警部门打印违章记录并开具正式罚款收据。
电子罚单丢失:一般可以通过交管局网站或自助终端重新打印处罚决定书,然后按提示完成网上缴纳罚款。
建议
及时缴纳罚款:无论是现场还是电子罚单,都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避免产生滞纳金。
妥善保管单据:无论是纸质还是电子罚单,都应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处理需要。
确认违章信息:在处理违章时,务必仔细核对违章记录,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更多问题,请咨询当地交警部门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