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对出口商品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所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等间接税进行退还的政策。这一措施旨在减轻出口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促进出口贸易的增长。出口退税是国际通行做法,符合国际贸易惯例,并且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定。
出口退税的主要形式包括:
出口免税并退税:
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退还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的税款。
出口免税不退税:
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但出口货物本身不含税,也无须退税。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出口环节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且出口时不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出口退税的实施有助于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中国自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并随着税制改革,逐步调整和完善了出口退税制度